为进一步做好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修编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山东省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两项规范性文件,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次修订是在2022年“两个细则”六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部门职责、考核标准、信息披露、考核分摊等内容做了进一步规范。将并网发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地方公用发电厂等并网主体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合并,不同并网部分考核条款设置统一考核标准,推动并网主体同质化管理。此外,本次修订统筹考虑电力保供实际需求与供热机组固有特性,修编机组调峰考核条款,明确了与电力市场相衔接的考核分摊机制,力求并网主体管理与电力体制改革协调共进。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以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为指引,广泛听取各主体意见建议,优化完善规则条款,推动“两个细则”相关配套制度尽快落地执行,保障山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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