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制度执行力,避免持证企业因逾期未申请、到期未许可等问题影响正常经营生产经营,山东能源监管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请及时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续期有关事项的公告》,提醒136家持证企业及时办理续期业务。
《公告》提示企业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公告》强调,对于有效期期满未提交续期申请的企业,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规定注销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提交续期申请但不符合许可续期要求的,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在期满前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按规定注销许可证。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持续提升许可服务水平,督促企业规范执行许可制度,持续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延续工作,维护全省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一篇: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