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就“3·16”人身伤亡事故,对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中电建水电七局丰宁抽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监管约谈。
会议听取了涉事单位有关事故经过、调查处置、暴露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及所做深刻检讨。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指出,“3·16”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丰宁抽蓄电站建设项目存在作业风险辨识分析不准确、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有盲点、自我监督不深入等问题,暴露出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能源局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要求不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暴露出上级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不深入等问题,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华北能源监管局要求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及相关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案为鉴,对在施工程项目全面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设备设施装备、作业平台、施工营地周边等安全生产隐患,抓实抓细各级管理、监理和安监人员的履职尽责,确保所有生产人员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到岗到位,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跟踪督促被约谈单位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结合涉事单位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切实推动华北区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