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武城县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61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且未按要求申请续期。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及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我办决定注销武城县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61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鲁监能许可〔2023〕19号),现予以公告。
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日起30日内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通过邮寄方式交回我办,如原件丢失或损毁,请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书面说明。上述企业自许可证到期日起不得承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如存在无许可承揽、实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行为,我办将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6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