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能源信用监管工作,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2022年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从以下四方面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试点应用。
一是探索建立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对能源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业务处室信用政策学习和信用平台培训,定期通报能源企业信用状况,业务处室及时全面掌握信用政策和能源企业信用情况。
二是强化能源监管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修复工作。及时全面归集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信息,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社会监管,并进一步细化失信信息修复标准,严格修复程序。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资质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
四是积极推动行业协同共建。鼓励和支持能源企业、协会等参与能源信用建设,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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