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先锋”号LNG运输船抵达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莆田LNG接收站码头并顺利卸载,标志着自2019年《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颁布实施以来,福建省内LNG接收站首次实现向第三方公平开放。
本次公平开放工作由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根据天然气基础设施剩余能力等公开信息,向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并协商,采购1船LNG资源,经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所属的莆田LNG接收站和海西一期管道、泉州燃气公司所属城市管网设施输送,定向销售给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近年来,福建能源监管办持续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及配套文件宣贯,深化开展现场调研和专项监管工作,不断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走深走实。除本次LNG接收站公平开放外,2021年依托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先后监管实现了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公司向福建省内龙岩、厦门、福清城市燃气公司供气托运、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向湖北、湖南、江西供气托运等工作。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继续监管省内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贯彻落实公平开放政策法规要求,着力解决公平开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做好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助力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和推动福建省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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