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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监理履职情况专项监管报告

时间:2022-08-01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监理水平,发挥保障作用。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2017年山东能源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结合全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了电力工程监理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监管和电力施工监理履职情况工作调研,形成此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电力工程监理履职能力监管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以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593号)为切入点,在2016年10月启动了山东省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监管工作,制定了调研、督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并选取我省重点监理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工作调研和监管督查。

  专项监管共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层面,重点督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总体情况(企业发展规模、组织结构、主营业务及资质、项目监理情况及企业经营收入分析);监理单位综合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培训学习制度、劳动工资待遇标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情况以及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等方面)。二是工程项目层面,重点督查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师、监理员等);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条件及监理设施配置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检测工具、人员着装、规章制度及监理文档信息化管理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开工报告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分包资质审查,建筑节能、环保材料,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检查情况,隐蔽/重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质量安全责任,计量支付核实确认等);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管理情况(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资料);监理单位在保障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方面发挥的作用及监理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在本次专项监管中,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省内部分重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了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及问题324项,其中现场管理问题共176项;内部资料类问题共148项。在现场管理类问题中,监理管理存在问题49例,占16.09%。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监管意见,采取监管约谈、总结通报等多种形式督促建设工程和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整改。

  此外,为全面了解掌握电力建设施工监理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电力施工监理履职能力建设,山东能源监管办赴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电力工程监理履责能力建设、监理作用发挥、保障机制建设、施工风险控制、安全技术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从监管情况来看,作为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之一的监理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工程管理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可控在控。一是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意识整体提高,重视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和监管意见的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二是监理单位监检的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管理机构完整、制度完善、体系健全,运转正常;三是多数电力建设工程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能够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资本金制等“五制”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最低价中标”现象

  通过监管检查和调研发现,工程监理领域“最低价中标”已成为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重视不够,在择取监理单位中往往选择最低价中标,致使工程监理队伍素质低下,监理保障作用难于发挥。部分监理企业存在恶意竞争行为,采取低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承接监理业务,低于国家指导价投标。个别企业存在挂靠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技术审查流于形式

  存在监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缺失;对技术文件的审查流于形式,不能严格对照规程规范、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发现报审文件和资料中的问题;工程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已过期废止等问题。

  典型问题:

  ■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塔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细则缺少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如脚手架搭拆、大型起重设备安装等,未审查施工单位交叉作业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程开工令均由项目总监代表签字,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4.22的规定。

  ■ 大唐山东新能源海西风电场监理单位黑龙江省鹏宇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大纲》编制依据中引用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已过期。

  (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存在监理单位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计划”等。

  典型问题:

  ■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

  ■ 华能济宁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提效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安全检查、巡视、旁站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四)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不健全,现场旁站监督不到位

  存在监理配置不符合合同规定,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

  到位;对关键工序未做到旁站监理,旁站方案编制深度不够,没有对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活动进行旁站监督或缺少旁站记录等问题。

  典型问题:

  ■ 国网肥城湖屯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单位(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线路工程监理人员。

  ■ 国网聊城东高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单位(湖北中南电力监理公司)未提供旁站监督计划。

  ■ 国网东阿50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单位(山东联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旁站记录内容填写不完整,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要求。

  (五)资质资格审查不严,监理人员无证上岗

  存在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监理人员变动未履行审批、延期手续;个别监理人员存在证件过期或无证上岗现象。

  典型问题:

  ■ 国网峄城500kV输电线路工程(1标段)监理单位(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部分监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过期,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1.2条要求;个别高空监理人员未定期复审,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要求。

  ■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新建机组工程监理单位(北京达华中达联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部分监理人员未见监理资格证书。

  ■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对超低排放、湿式除尘改造工程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规定。

  (六)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排查治理活动

  主要表现为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活动要求不明确;未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典型问题:

  ■ 国网山东枣庄朱山110kV第二电源工程监理单位(济宁广信电力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缺少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 华能烟台八角电厂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监理单位(湖北中南电力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没有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相关工作,未形成相关记录。

  三、监管意见

  (一)监理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安全和质量。各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中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内容,明确监理对建设工程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组织现场隐患排查,对进场的设备、物料等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和报告。要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工程监理在建设施工中的重要作用,严格工程监理单位筛选,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杜绝“最低价中标”导致安全、质量隐患。要建立监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审查制度,加大对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无证上岗、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现场监理人员。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依照法律、法规及标准实施监理,保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三)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工程定额工期,严禁在未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的情况下压缩工期,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供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要完善相关监理制度,强化对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和管理,确保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切实发挥施工现场监理管控作用。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相关标准,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及细则,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材料检验等制度,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实施旁站监理。

  (四)监理企业要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不得采取低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承接监理业务,不得低于国家指导价投标,杜绝挂靠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安排足够、合格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部,认真审查和验证承包商和施工队伍的人员资质。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在各个工序转序过程中认真组织,进行严格的工序安全和质量检查,并履行转序签证手续。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现场监理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发挥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保障作用。

  (五)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监理预警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夯实安全监理基础。要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制定符合工程特点的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完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大型机械、特种设备的准入监管,实现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的全过程跟踪,严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使安全监理的工作有效融入到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满足电力建设安全质量需求。

  (六)要切实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升为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维护监理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理行业协会要围绕监理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促进公平竞争。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法规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标准提出建议。要认真履行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db.nea.gov.cn/ztzl/aqsczt/content_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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