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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完成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

时间:2022-01-04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东北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在此次监管工作中,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准备、提前谋划,通过多种方式相结合,顺利完成监管任务,对清洁能源消纳基本情况、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形成监管工作报告报国家能源局,为下一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一是提前谋划,健全机制。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苑舜同志亲自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管内容和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编制了现场检查手册,明确监管依据,为后续顺利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拓宽方式,全面监管。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东北区域实际和疫情常态化要求,分省(区)召开启动会议,分管局领导结合实际分别提出监管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调研等方式,对三省一区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监管,重点对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优化调度情况、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了监管工作全覆盖。

  三是系统分析,厘清问题。通过此次监管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对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工作举措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也发现了电网规划建设、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等8方面15条问题,并提出7条监管建议,形成监管报告,全面客观地向国家能源局反映了东北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及存在问题。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后续监管要求,协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督促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和发电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和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辖区内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撰稿人:张月明)


原文链接:http://dbj.nea.gov.cn/nyjg/hyjg/202112/t20211228_448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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