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在疫情防控和有序用电双重叠加的严峻形势下,黑龙江省电网未发生拉路限电,两日未实施有序用电,电网总体保持平稳。全省统调最大日发电量2478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3.61%,最大统调发电电力1201.4万千瓦,同比下降3.74%;最大日供电量1966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0.19%,最大系统供电电力981.5万千瓦,同比下降2.29%;最小系统供电电力597.3万千瓦,同比上升4.83%。执行有序用电5次,错峰最大负荷114.87万千瓦,最小负荷54.65万千瓦;避峰最大负荷38.52万千瓦,最小负荷14.6万千瓦。
针对近年少有的艰巨电力保障任务,东北能源监管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政治敏锐性和工作的实效性,锐意克难,主动作为,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需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电力保障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及“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电力企业充分认清当前保供电和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将供需紧张引发大面积停电等问题纳入风险分级管控,督促电力企业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用户可靠供电,进一步细化保电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力以赴确保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性供电。同时,东北能源监管局与电网企业建立有序用电日报告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有序用电信息、掌握舆情,第一时间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汇报,有效促进黑龙江省有序用电平稳,民生用电有序。
在发输供电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发输电设备运行正常,“十一”保电任务顺利完成。(撰稿人: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