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东北能源监管局统一组织三省一区供电、输电企业开展电力业务许可登记事项变更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持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通知》,明确变更范围、变更事项、变更时间,并要求输供电企业梳理许可证登记事项,对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变更;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向输供电企业宣贯法律法规要求,并指导企业开展变更工作,主动告知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对输供电企业申请的基本信息完善,变更等事项,做到即传即办,帮助企业尽快取证。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督促电力企业认真执行许可制度,要求电力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针对输供电企业营业区、分支机构发生变化的每年二季度集中办理变更,确保许可信息准确无误。(撰稿人: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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