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部署安排,2020年,山东能源监管办对全省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管,近日完成监管报告并上报国家能源局。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2020年,山东能源监管办采取多项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许可管理效能。为加强资质许可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通过日常监管、综合检查、许可后续监管和综合执法检查等工作,不断强化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常态化监管,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8个地市开展综合检查,较好的完成了重点监管任务。
监管情况看,绝大部分电力企业、市场主体基本能够严格落实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要求,市场秩序规范,社会满意度提升。但仍有部分单位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给全省的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带来问题和隐患。本次专项监管共批露典型问题10大项,38小项,其中电力业务许可类4项,包括未按时限办理发电业务许可、发电机组未许可并网,调度协议签订与许可容量不一致、供电企业对施工企业资质情况核实不严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类5项,包括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出租、出借资质、无资质、超资质施工、持证企业不满足许可保持法定条件等。
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运用约谈、通报、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许可注销、失信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整改相关问题。并提出严格落实供电许可制度、强化发电许可管理、履行承装(修、试)企业持证义务、加大工程分包管控力度、加强信用管理等五项监管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整改落实、执行许可制度,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抓好市场准入和信用监管,切实保障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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