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会同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放水安全管理的通知》,安排部署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工作安排,督促水电企业加强水库放水安全风险防范,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督促企业深刻汲取将近年来水库水电站放水造成人员淹溺的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放水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放水风险管控专项措施。二是强化水库水电站日常安全管理和放水安全预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水电站放水预警系统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河道内人员活动情况,统筹做好放水发电和安全预警工作。四是强化应急能力,要求狠抓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应急管理和警示宣传,不断提升放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会同能源、水利等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联合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确保水电站放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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