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推出了“两书同达”,即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今后,山东能源监管办在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将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企业行政处罚信用公示期限、公示平台、失信程度、可申请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助力企业信用建设,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两书同达”是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山东省能源行业信用监管、信用修复工作实际,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制度探索。山东能源监管办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实行“两书同达”制度的背景时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失信惩戒的广泛适用,对企业产生了有力的威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守信践诺。但总有企业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受到失信惩戒,经营发展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出现经营困难。部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了解信用修复政策,信用迟迟得不到修复,导致企业权利持续受到限制。“两书同达”的主要目的是在行政修复权利告知上实现源头保障,让失信主体第一时间知悉自己的失信信息可以修复,并且同时获知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有助于让其更好地获知修复政策,及时修复失信行为,最大限度、最短时限帮助企业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和因失信附带的各种经营限制,促进企业改善经营、健康发展,重塑自身诚信形象。
近年来,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新路径,持续深化信用在各项工作中的应用,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制度机制方面,专门修订出台了《山东能源行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修复实施细则》,对信用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在信用修复方面,开展主动提醒服务,在推送前、影响期满前向企业同步告知修复程序和时限,在企业到期未申请修复时,联系企业提醒修复,目前已依申请完成12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在信用政策宣贯、宣传方面,开展《能源行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有关要求》专题培训,介绍信用建设有关情况,宣贯信用监管要求等内容。应邀为能源企业开展《珍视企业信用依法守信经营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对信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信用管理水平。在信用监管方面,连续3年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专项监管,视企业信用情况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开展监管,不能让一次失信伴随终生,只要企业能够认识问题、纠错自新,就支持其恢复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信用的正面激励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成效。另外,在信用监管过程中,主动了解企业失信情况,提醒督促其及时主动动纠正失信行为,尽快修复信用。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在不断夯实信用监管基础的同时,也在全行业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有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不断跟踪“两书同达”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山东实际,不断完善提升,为山东能源行业健康发展贡献信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