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重点煤电项目建设监管工作,推动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兜底作用和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保障了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一是加强对重点煤电项目建设情况日常监管。按月统计相关项目进展,分析研判整体推进情况,全面摸清重点煤电项目进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核准在建电源项目尽早投产。做好“十四五”新增重点项目前期督导,督促新增项目按时开工,尽早投产发挥作用。
二是赴重点项目开展现场监管检查和督导。结合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部署,选取“十三五”结转、“十四五”新增重点项目,开展现场监管,组织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发电企业就项目前期工作、合规建设、进度计划等开展座谈交流,做好现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日常监管做好跟踪,督促重点煤电项目按期建设投运。
三是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有效稳定能源投资预期。做好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完善市场机制,有效发现价格信号,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充分激励发电机组在高峰时段顶峰发电,在低谷时段深度调峰。通过有效市场作用发挥,缓解了燃煤机组经营压力,激发了发电积极性,改善了燃煤机组等具备灵活性调整能力机组的生存环境,促进了机组可靠运行。建立完善容量补偿电价机制,覆盖煤电等市场机组有效容量成本,保障了老、小机组合理收益预期,确保发电资源的长期充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