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湖南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督促电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制定印发双重预防机制信息报送制度,每周收集电力企业风险隐患信息,要求较大及以上风险或二级较大以上隐患报送管控实施方案,实时掌握全省电力行业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对省内重点电力建设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大项目施工过程的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力度。扎实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组织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厂(站)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提升大坝安全总体水平。会同省电力调控中心开展电力二次系统专项监管,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用户开展自查和现场督查。
三是推动齐抓共管。与省能源主管部门召开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会商会,分析研判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推动市、县电力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及时传达气象、地质等方面灾害预警信息,避免自然灾害危及重要密集电力通道安全运行。
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将聚焦全年目标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开展督导检查,从源头、环节、过程和系统上排查隐患、识别风险,切实强化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推动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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