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全面落实山东省机组关停有关政策,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进一步加强发电许可保持条件专项清理工作,持续对退役或关停、未延寿运行等机组进行注销或撤销,确保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到位。
近期,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双碳”工作目标与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落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对全省统调、地调公用发电机组并网发电、持证运行、列入关停或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许可豁免、超期服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符合许可豁免条件、机组退役或关停、电力业务许可证到期、超期服役未办理延续手续但仍运行的发电机组,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先后五次发布公告,累计撤销23家企业37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注销22家企业56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许可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机组采取监管措施,限期整改有关问题,对整改不达标、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