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举报196件,办结投诉举报127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2023年7月,共收到投诉举报196件。其中投诉150件,同比减少16%,环比增加25%;举报46件,比上月增加15件,比去年7月份增加34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192件,占97.96%;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4件,占2.04%。
7月份接收的投诉举报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停电抢修方面。反映因故障停电、未告知停电原因、停电时间较长、对欠费停电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和内蒙古。
2.电能质量方面。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因到夏季用电高峰和设备故障原因长期出现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
3.承装(修、试)许可方面。反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人员离职后,未及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解绑其专业技术技能证件,导致该人员无法在其他企业申请许可时使用。反映较多的是河北。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7月份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冀北 | 内蒙古 (西部电网) | 总计 | ||
电力 | 供电 服务 | 电能质量 | 6 | 0 | 17 | 2 | 25 | 50 |
停电抢修 | 2 | 7 | 5 | 8 | 8 | 30 | ||
抄表计费 | 1 | 1 | 1 | 0 | 0 | 3 | ||
电表计量 | 0 | 3 | 2 | 3 | 3 | 11 | ||
服务行为 | 0 | 1 | 1 | 1 | 0 | 3 | ||
用电报装 | 3 | 3 | 5 | 3 | 9 | 23 | ||
其他 | 4 | 4 | 4 | 2 | 2 | 16 | ||
市场 | 承装(修、试)许可 | 14 | 3 | 19 | 7 | 1 | 44 | |
电力安全 | 3 | 2 | 3 | 3 | 1 | 12 | ||
电力交易 | 0 | 0 | 0 | 0 | 0 | 0 | ||
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 | 并网发电 | 0 | 0 | 1 | 3 | 0 | 4 | |
补贴和费用 | 0 | 0 | 0 | 0 | 0 | 0 | ||
总计 | 33 | 24 | 58 | 32 | 49 | 196 |
(二)各地情况
北京33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3件未受理。受理的30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4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6件。
天津24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5件未受理。受理的19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3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15件,涉及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1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5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3件未受理。受理的55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9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36件。
冀北电网区域32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4件未受理。受理的28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7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21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49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3件未受理。受理的46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的共45件。
受理的涉及各地市供电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共134件,其中,有6件及以上的地市供电企业有8家,分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1件,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13件,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9件,河北邯郸供电公司8件,河北邢台供电公司7件,冀北唐山供电公司7件,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6件,河北沧州供电公司6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2件的有9家企业: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7.64件/百万人,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6.09件/百万人,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5.27件/百万人,天津东丽供电公司4.67件/百万人,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3.61件/百万人,北京房山供电公司3.05件/百万人,北京延庆供电公司2.89件/百万人,天津宁河供电公司2.53件/百万人,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2.21件/百万人。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7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196件投诉举报中,受理178件,占接收数量的90.82%;不予受理18件,占9.18%。
7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127件,环比增加27%、同比减少7.3%。其中本月26件,往月101件;投诉108件,环比增加31.71%、同比减少13.6%;举报19件,环比增加5.56%、同比增加58.33%。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17件、占比13.39%;供电企业110件、占比86.61%。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经调查,54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9件,天津市电力公司12件,河北省电力公司4件,冀北电力公司7件,内蒙古电力公司22件。其中12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分别为冀北廊坊供电公司4件、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3件、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1件、内蒙古鄂尔多斯供电公司1件、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1件、河北邯郸供电公司1件、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1件。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问题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市门头沟区群众反映,其认为电费高,联系95598供电服务热线,告知低谷电量与高谷电量抄错导致,已将多收的2300元电费返还至其家电表内,但未告知此问题从何时开始出现,对此不认可。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电费差错原因是电能表的时钟偏差导致,供电企业根据电量明细及采暖季正常用电习惯的谷用电量约占总用电量百分比计算而得影响时间段,无法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时钟偏差发生的准确时间。
2.河北邯郸群众反映,其家之前每月产生100元左右电费,4月24日查询电费显示欠费1900元,认为电费异常。对供电公司未提前通知其欠费不认可。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供电企业4月24日现场核实发现投诉人家中进户线裸露接触墙面钢绞线放电导致电费突增,处理后电量恢复正常。由于系统后台原因5月9日发送欠费短信。
3.河北廊坊群众反映,其居住村庄近一周频繁停电。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用户处6月20日至27日共发生7次停电,其中4次是为改善末端电压而调整变压器分接头、变压器增容切导负荷、检修等原因。已对用户所在台区进行改造,反映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