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公告注销了8家许可证到期未续期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这也是2023年山东能源监管办集中注销的第四批到期未续期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批准的,派出机构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专门部署开展了许可证到期、过期持证企业的专项清理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在落实国家能源局清理要求的同时,为做好续期企业许可服务,防止因企业逾期未申请影响经营,先后于2023年3月、8月两次发布公告和提醒,请即将到期企业及时办理续期等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大部分企业都能在到期前申请取得续期许可。
今后,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落实阳光许可、主动服务要求,定期通过公告、提醒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各类业务,做好企业咨询答复等各项工作,指导督促持证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用更好的许可服务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