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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派员赴天津东淀蓄滞洪区现场督导防汛电力保供工作

时间:2023-08-13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为协同地方政府部门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天津地区行洪不对当地供电安全造成影响,8月7日,华北监管局派员赴天津市西青区、静海区开展防汛工作现场督导,分别查看了西青区独流减河进洪闸、东淀蓄滞洪区、静海区大清河南堤的防汛电力应急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8月6日17时,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发布大清河洪水红色预警。8月7日7时,大清河台头水位5.78米,较前一日5时上涨0.22米。大清河第六埠水位4.5米,警戒水位3.07米,保证水位6.07米。

  独流减河进洪闸南闸25孔、北闸11孔,共计36孔已全部开启,闸上水位6.43米,闸下水位6.41米。东淀蓄滞洪区内110千伏线路2条,35千伏线路1条,10千伏线路5条,铁塔21基,水泥杆528基。涉及西青区转移群众约500人,静海区转移群众约2200人。天津市电力公司已经于8月3日完成对5条10千伏线路的避险停电工作,对电气化铁路牵引站涉及铁塔等设备协助加固处理。现场查看大清河南堤加固工程正在加紧进行,水位已经连创新高,仍在上涨。

  督导组要求相关电力企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全力做好当前洪涝灾情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电安全。一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和张国清副总理要求,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在抗洪电力保供中充分发挥先行官作用,坚决做好东淀蓄滞洪区、独流减河进洪闸、转移群众安置点、大堤施工夜间照明等重要点位的电力保障。二是密切对接水务、应急等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水情信息、工作动态,遇有重要事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三是加大对蓄滞洪区内未停运的输电设备的监控,充分利用监拍及无人机对水中杆塔进行巡视,及时处置异常情况,保障电力设备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供应。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6aae6652-98f3-46dc-8422-177ed13b43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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