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煤电科学发展,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第二批)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目前各市煤电机组拆除情况,8月1日-3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能源局、工信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山西省晋中市、吕梁市开展关停淘汰机组拆除情况验收工作。
工作组先后对万邦工贸有限公司、金岩公司、离柳公司共7台机组13.6万千瓦拆除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对机组拆除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对比查验,实地查看拆除现场,听取拆除后承接电源、热源衔接情况的汇报。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监管职责,坚持“先立后改”的原则,认真核对机组关停后腾出规模的地方支撑性和调节性煤电项目,为区域电力供需平衡做好保障。
淘汰落后煤电产能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对省内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实施、关停拆除、应急备用等全过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重大事项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