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资料审核。加强电力业务许可政策宣贯,清楚告知对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所有事项,督促企业依法补正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现场核查。对照许可条件,现场查看供电营业网点建设、供电保障能力建设、主要配电设施运行等情况,走访了主要用户,查阅公司情况、人员资格、服务规范等方面,涉及资质许可条件的相关资料,交流公司资产、实体化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召开座谈会。在充分了解试点企业诉求的基础上,听取电网企业有关情况汇报,要求电网企业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改革要求,在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的同时,协商试点企业做好资产处置、配电网运营权移交等工作。
国家能源局分四批批复湖南省增量配电试点项目16个,其中,13个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为了稳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我办连续两年开展试点项目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困难。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将充分运用调研成果,依据法定许可条件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证功效,促进试点项目持证企业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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