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举报151件。办结投诉举报10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2023年6月,共收到投诉举报151件。其中投诉120件,环比增加39.53%,同比减少39.09%;举报31件,比上月增加15件,比去年6月增加21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149件,占98.6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2件,占1.32%。
6月接收的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电能质量问题。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因恶劣天气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长期出现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地区。
二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问题。反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人员离职后,未及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解绑其专业技术技能证件。诉求较多的是河北。
三是停电抢修问题。反映因故障停电、停电原因不清楚、停电时间较长、对欠费停电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地区。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6月华北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冀北 | 内蒙古 | 总计 | ||
电力 | 供电 服务 | 电能质量 | 4 | 3 | 4 | 12 | 9 | 32 |
停电抢修 | 2 | 4 | 0 | 11 | 7 | 24 | ||
抄表计费 | 0 | 0 | 0 | 0 | 0 | 0 | ||
电表计量 | 2 | 3 | 0 | 1 | 2 | 8 | ||
服务行为 | 1 | 2 | 2 | 0 | 1 | 6 | ||
用电报装 | 3 | 3 | 1 | 2 | 3 | 12 | ||
其他 | 1 | 3 | 6 | 3 | 5 | 18 | ||
市场 准入 | 承装(修、试)许可 | 6 | 5 | 9 | 8 | 2 | 30 | |
电力安全 | 2 | 3 | 8 | 2 | 3 | 18 | ||
电力交易 | 1 | 0 | 0 | 0 | 0 | 1 | ||
新能源 和可再生能源 | 并网发电 | 1 | 0 | 0 | 1 | 0 | 2 | |
补贴和费用 | 0 | 0 | 0 | 0 | 0 | 0 | ||
总计 | 23 | 26 | 30 | 40 | 32 | 151 |
(二)各地诉求情况
北京23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6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7件。
天津2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5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21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30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9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21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32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2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的共30件。
冀北电网区域40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8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32件。
6月份受理的投诉举报中涉及供电企业的88件。其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件,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17件,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15件,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15件,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11件。有4件及以上投诉举报的地市供电企业共8家,分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17件,冀北廊坊供电公司5件,冀北唐山供电公司5件,河北沧州供电公司5件,河北邯郸供电公司4件,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4件,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4件,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4件。
从地市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2件的有5家企业:分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4.93件/百万人,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3.61件/百万人,内蒙古乌海供电公司3.59件/百万人,天津东丽供电公司2.33件/百万人,北京房山供电公司2.29件/百万人。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6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151件投诉举报中,受理118件,占接收数量的78.15%,正在处理;不予受理33件,占21.85%。
6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100件,环比减少12.28%、同比减少12.28%。其中本月33件,往月67件;投诉82件,环比减少1.2%、同比减少17.17%;举报18件,环比减少41.94%、同比增加20%。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16件、占比16%;供电企业84件、占比84%。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经调查,21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2件,天津市电力公司4件,河北省电力公司1件,冀北电力公司8件,内蒙古电力公司6件。其中5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分别为冀北唐山供电公司3件、北京顺义供电公司1件、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1件。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电;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政策规范、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内蒙古呼和浩特群众反映其家因“煤改电”电表欠费,供电企业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将其居民用电电表停电。经查,反映事项属实。供电企业在用户缴清欠费后恢复供电。
2.河北廊坊群众反映,供电企业未按计划停电通知的时间恢复供电,且两次通知延后复电时间,到时均未复电,对此不认可。经查,反映事项属实。供电企业按规定发布停电计划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110千伏变电站突发设备故障,在处理完故障后完成送电,造成复电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