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主要是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到期、过期的企业,达到、超过设计寿命的发电机组(光伏、水电机组除外),未持续保持人员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专项清理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查询结果梳理核查问题企业,采取持续清理的方式,边核查边整改边处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持证企业认真执行许可制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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