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不断加强电煤中长协履约监管。
一是持续完善“三项机制”。持续完善与省能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对接省内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签订和履约等情况。持续完善对省内主要发电企业的信息监测机制,以“两表一分析”为载体,从发电企业端梳理和统计省内和省外煤炭企业中长协履约情况,不断加强发电企业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信息监测。持续完善省内主要煤炭企业日报机制,要求省内主要煤炭企业在每日报送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增加有关电煤中长协履约等有关内容,强化省内煤炭企业履约非现场监管。
二是深入开展“一项调研”。将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纳入山东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深入济宁、枣庄、泰安、菏泽等地市,选取重点煤矿开展现场调研,进一步实地了解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推动煤炭企业认真落实政策要求,促进履约达标。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持续强化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全力促进电煤保供,助力山东省电力供应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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