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山东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措施有力,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清洁低碳转型步伐持续加快。与此同时,也面临深化改革和山东省能源转型两个“关键期”重叠、新能源消纳需求和能源保供要求叠加等情况,亟需加快推进“十四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实施,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和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履行电力规划实施监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努力当好国家能源规划政策落实的“监督者”,保障电力规划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结合专项监管持续推进规划实施。根据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工作部署,制定“十四五”能源规划落实情况、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情况等专项监管方案,先后督导5市和14个重点工程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监管报告,并持续跟进督导问题整改。
二是多方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建立定期会商和协同工作机制,联合省能源局等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和发电企业专题研究推进大型煤电机组建设、现役机组“三改联动”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十四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按时落地。
三是强化重点规划项目日常监管。按月统计相关重点项目进展,对照规划梳理分析执行情况,定期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召开规划执行情况座谈会,及时就掌握情况向局里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国家能源规划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监管,加大措施力度,保障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落地实施和重点工程项目有序推进,通过高质量监管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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