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确保电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山东能源监管办联合山东省能源局组成四个督导检查组,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覆盖全省16个地市,主要督导检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委会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下一步,通过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市电力主管部门深入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分级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有效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