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做好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湖南能源监管办根据《数据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出台符合湖南实际的政策措施,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程序及分工,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共归集行政检查不良信用信息32条,涉及32个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不良信用信息47条,涉及45个市场主体;完成企业信用修复申请25条。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分类工作。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行为清单》,对市场主体受到的行政处罚结果进行信用行为分类归集,实现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化。截至目前,47条行政处罚不良信用信息中“较重失信”35条、“轻微失信”12条。同时,按照信用信息分类开展信用修复,通过多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进行提醒,对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服务,企业维护信用和修复信用信息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不断增强。
三是积极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湖南能源监管办对照《应用清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等过程中采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将信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收集统计省内能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约谈失信持证企业,强化企业信用风险意识。截至目前,对10家失信持证企业进行了约谈,将56家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实施“三个清单”是国家能源局深入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湖南能源监管办将严格落实“三个清单”,持续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分类和信用修复工作,充分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能源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能源行业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