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积极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与一般许可审查制相结合的许可办理机制,不断强化“三零”服务理念,提升许可效率,同时,在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许可制度执行力度。
2022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审批通过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365家,其中承诺制88家,一般流程277家。截至10月份,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累计发送监管整改通知书82份,公告拟撤回许可决定四批共计44家,公告撤回许可决定四批共计14家。
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部分企业依旧存在取得许可证后在职人员离职频繁、人员离职后长期无人入职、不能保持许可条件等问题。对此,山东能源监管办通过电话沟通、发送监管整改通知书、公告拟撤回许可决定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依旧不满足许可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撤回企业资质许可并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手续。对提交虚假材料、使用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盗用他人证书等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逐一核查取证,查实后移交稽查立案调查处理。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在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审批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守法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秩序,保障行政许可有序开展,与电力企业共同营造健康平稳的电力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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