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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三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时间:2022-12-10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燃煤(生物质)电厂除尘器等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3个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细化完善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实现了安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二是驻点监管工作机制成效显著,全省派驻各级电力安全监管人员351人,开展安全诊断645次,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3281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5679项。三是风险提示及时有效,向全省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各电力企业精准推送风险提示单14期,共涉及检修风险594项,基建风险32项,推广基层电力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工作经验2项。四是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发现问题166项,整改率98.19%;燃煤(生物质)电厂除尘器等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通过排查电改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日常管理等7个环节27项内容的安全风险隐患,共发现问题50个,已整改完成44个;推动相关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32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备案。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严抓问题整改,紧紧抓住专项行动和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尤其是尚未整改完成的各项问题,持续加强跟踪督办。督导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电力安全督导巡查,在确保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加强对相关电力企业的指导帮助和技术支持,切实提高电力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系统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原文链接:http://sdb.nea.gov.cn/jgdt/content_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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