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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扎实开展2022年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

时间:2022-12-10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自2022年7月起对山东省2022年度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了监管。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筹部署监管工作。深刻认识到电煤中长协是稳定电煤供应、保障煤电平稳运行的基本盘,对于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监管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监管任务,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工作专班,及时下发监管通知,对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推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监管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能源保供和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的相关文件以及煤炭交易、合同签订、价格机制、铁路运力匹配的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开展研讨,不断提升监管业务水平,确保政策把握准确、监管执行到位。

  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高效开展。围绕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结合工作实际,构建完善了多层次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保供责任,推动监管工作高效开展。在省内,部门层面与山东省能源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对接山东省内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基数、电煤中长协签订(换签)和履约等情况,保障省内煤炭生产持续稳定,促进电煤精准供应、连续供应和稳定供应;企业层面,一方面与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建立数据报送机制,以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月度报表、月度履约未达标煤炭企业明细表和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月度分析等“两表一分析”为载体,从发电企业端梳理和统计省内和省外煤炭企业中长协履约情况,不断加强发电企业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信息监测;另一方面完善煤炭企业日报机制,要求省内主要煤炭企业在每日报送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迎峰度夏电煤保供新形势,及时增加有关电煤中长协履约等有关内容,强化省内煤炭企业履约非现场监管,促进省内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履约率达标。在省外,与其他产煤地派出机构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履约率不达标的,及时向煤矿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予以反馈,推动省外煤炭企业切实提升电煤中长协履约水平。

  自开展监管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梳理完成了5期山东省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月度专报,两次得到山东省政府领导批示。累计统计整理煤炭企业183条履约不达标情况并反馈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山东省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合同年累计履约率从6月份的95.5%提高至10月份的101.4%,华能、华电、国能、大唐、华润5大发电集团驻鲁企业电煤中长协年累计履约率从6月份的72%提高至10月份的77.14%,助力山东省成功应对省内迎峰度夏8次刷新用电负荷历史记录的严峻形势,为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持续强化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全力促进电煤保供,助力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热持续安全稳定。


原文链接:http://sdb.nea.gov.cn/jgdt/content_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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