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服务东北能源高质量发展,东北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通过“三提升”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履职尽责,积极开展“获得电力”相关工作,全面提升供电优质服务水平。一是高质量办结国家能源局转来的三批“获得电力”案件线索,完成对有关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二是近期对东北区域各地“获得电力”任务台账完成情况、供电质量情况以及综合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三是开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改革成效宣传工作,及时发现一批东北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和宣传。
监管为民,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截至10月底,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办结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3169件,其中投诉1391件,举报28件,咨询1750件,投诉举报满意率92.8%。一是今年年初出台了《东北能源监管局投诉举报等事项转办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东北区域能源企业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标准和要求;二是走访调研中能传媒东北分公司以及有关供电企业,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并持续关注舆情、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三是对影响群众用电的紧急事项进行督办,由专人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事项重新调查核实;四是每月对东北区域各省12398投诉举报工单的情况进行通报,公布典型案例及相关处理结果,并要求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
重拳整治,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截至11月底,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实施21起行政处罚,累计罚款320.85万元,通报批评2家。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让企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三是在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民生需求等各种客观因素,努力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积极开创新思路,在过去注重“财产罚”的基础上,尝试开展使用“训诫罚”和“声誉罚”等其他行政处罚方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谴责与告诫;五是将行政执法与信用行为监管相结合,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登记相关行政处罚(失信)信息。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深入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上取得实效,以日常监管工作为依托,立足监管职责,打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组合拳”,全面服务东北能源高质量发展。(撰稿人:郭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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