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东北能源监管局充分发挥“预警、会商、考核、督促”四个机制作用,扎实履行保供责任,全力以赴保障东北区域能源安全和民生用能需求。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分析预判。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迎峰度冬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下设专班,统筹区域内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监管工作。在持续做好电力供需情况日跟踪、周分析、月总结等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三省一区电网公司开展今冬明春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分析研判未来保供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报告。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工作合力。通过定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召开的迎峰度冬保供工作会议,建立每周会商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迎峰度冬期间出现的各项问题逐个研判,提出监管建议。
三是细化监管措施,压实保供责任。围绕《东北能源监管局2022-2023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方案》,细化能源保供举措,对重点监管任务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责任到人,并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四是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辽宁省火电机组出力受阻及非停情况重点监管工作,对保供期间发生的出力受阻及非停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对个别企业存煤管理、生产安全等重点问题进行点对点监管,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统筹提高区域内能源保供能力。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坚强领导下,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在东北落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力实现高峰电力保供和低谷清洁能源消纳,高质量完成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东北区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撰稿人:何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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