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设计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月度报表,要求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每月审核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报表信息,通过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动态监测,研判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推进总体情况,形成专题信息上报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并定期发布通报。
《通知》明确规定,湖南能源监管办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估,并通过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瞒报、虚报、漏报、迟报等情形予以查处通报。同时,将对有关单位反映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及突出个案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问题,促进项目建设,推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有序顺利实施。
《通知》将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统筹运用到光伏发电大型基地建设和本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的专项监管工作之中,全面加强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监测,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