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维护行政许可秩序,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依规撤回了一家不满足许可要求企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近年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常态开展电力业务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利用资质和信用信息监管系统平台数据,及时掌握企业人员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此次撤回许可的企业人员数量和技能已不满足许可要求,在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公告拟撤回许可等决定后,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山东能源监管办决定撤回该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并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手续,责令企业限期交回许可证。自决定之日起,该企业不得继续承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对企业许可保持情况进行常态化、标准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已下达拟注销决定的15家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其他持证企业做好许可条件保持工作,依法持证经营,共同维护好行政许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