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深化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以及近期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座谈。新疆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全体干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能源监督管理处、电力处、新能源处、能源发展协调处等相关业务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近期,为深刻汲取电力安全事故教训,及时传达并落实国家能源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新疆能源监管办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上,双方讨论了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除尘器安全排查及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等近期重点工作联合监管方案,研究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会议商定,要持续推进我区电力体制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电力安全监管相关管理办法,健全电力专委会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逐步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双方一致认为,行业和属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相互支撑,互为配合。在今后工作中,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经常性联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执法等工作,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电网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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