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一、新申请类
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虚假,不予许可,给予警告。
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虚假,不予许可,给予警告。
河南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虚假,不予许可,给予警告。
驻马店市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虚假,不予许可,给予警告。
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虚假,不予许可,给予警告。
河南度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不满足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二、升级类
河南大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现升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不满足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河南启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现升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以上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规定在信用能源网站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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