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交易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2〕271号)。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配合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东北区域市场建设,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交易监管,坚决纠正不正当干预市场行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积极履职尽责,结合东北区域实际及时制定方案,印发通知,系统布局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市场交易规则制修订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时修订交易规则。已结合1439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三省一区中长期交易规则的修订,并将《中长期交易规则》予以报备。在修订市场规则时,要将国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评估市场交易方案。及时印发通知,与东北三省一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加强国家电力市场改革政策宣贯,建立市场交易方案规范性评估、再评估机制。拟于近期组织有关专家对2022年度各地已出台的各类市场交易方案进行再评估。
三是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加强交易规则和方案执行情况监管,确保交易规则和方案执行不走样不变形。强化对电网垄断环节监管规范,督促落实东北三省一区电网企业每月按时报送代理购电情况。加强对市场主体竞争性行为监管,指导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市场成员自律机制。指导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完善电力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机制。紧盯个别电力交易机构因平台建设不完善、交易管理薄弱问题等监管约谈的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全区域交易机构平台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督促规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增强对异常情况的处置力度。充分发挥能源监管热线作用,督促指导东北三省一区电力交易机构在门户网站交易平台首页及营业场所门口固定公示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和微信公众号、APP内容,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是严肃市场交易结果执行。加强交易结果执行监管,指导做好交易组织和偏差处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合同电量履约监管,强化市场主体契约精神。加强应急调度监管,指导电力调度机构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部署,会同三省一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合力推动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确保交易结果公开透明,对于发现的电力交易相关问题及时制止纠正,依法依规处理。(撰稿人: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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