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认真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时,市场处及相关部门专门组织开展了学习研讨,电力市场分管负责同志对《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东北能源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关部署,提出了4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发挥合力,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市场情况的分析研判,按照国家有关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工作;二是要汇集力量,充分吸纳和发挥区域内及社会各界市场建设专家力量,为市场建设出谋划策;三是要统筹兼顾,研究好各级电力市场特点,做好电力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的衔接工作;四是要汲取经验,认真学习国内其他区域市场建设经验,吸收其中优势做法应用到区域市场建设中。
近期,结合区域市场建设实际和要求,重点开展以下5个方面工作。一是对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开展评估论证,结合新要求对市场规则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二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部署,修订完善东北区域“两个细则”;三是加强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交易行为的监管,督促加大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的信息披露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四是广泛开展对区域内调度机构、交易机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深入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市场建设工作打好基础;五是组建电力市场建设专家库,充分吸纳专业力量,听取专家对电力市场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撰稿人: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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