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东北地区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启动了东北区域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管。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东北能源监管局目前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制定《东北区域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等;二是深化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积极与省级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区域统筹职能,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编制了东北区域小散远发电企业情况统计表,供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摸底阶段参考使用;三是认真梳理水电站大坝注册和备案情况,形成东北区域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安全责任人清单,并将相关信息与省级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共享。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在各市、县摸底工作基础上,会同东北区域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确定小散远发电企业名单,并开展现场督查工作,确保此次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撰稿人:刘宝东、刘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