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局内相关处室对《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68号)进行了学习研讨。
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全面梳理近年来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电力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电力安全协同监管等进行了讨论。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结合国家能源局2022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深化与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开展东北区域在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四不两直”专项督查,加强对电力质监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发生。(撰稿人:刘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