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运行领域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发改委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克服疫情防控和雨雪冰冻灾害相互叠加影响,圆满完成2个市(地),3个县(区)及6家发供电企业的现场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采取现场督查和非现场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前督查组多措并举,全面收集并排查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区)、各电力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基本情况,以非现场监管方式梳理问题线索,明确现场检查方向和重点,为现场检查有的放矢奠定坚实基础。现场检查时,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人员座谈、审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地方政府安委会职责分工情况、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逐项逐条开展检查,针对问题下达现场督查整改通知书及督查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督查组坚持检查与宣贯并重,向地方政府积极宣贯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的有关规定,向电力企业积极宣贯电力安全监管相关要求,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电力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下一步,督查组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撰稿人: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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