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阶段,东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在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积极落实保供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监管一线作用,面对形势变化,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完成保供任务。
一是跟踪形势,及时预警。密切关注辖区内电煤供应和电力供需形势,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情况和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供需情况,做好形势分析预判,及时向区域内电力企业进行预警,打牢保供工作基础。
二是精准作为,调整规则。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充分了解东北区域保供电、保供热工作形势后,于10月末印发《关于在保供电保供热期间暂时调整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暂停上下联动,提高一档深调补偿价格,明确供热投资主体考核责任,缓解火电压力,提高保供能力,11月上半月向火电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同比增加3.27亿元。
11月份及时印发了《关于在供暖期暂停火电机组超最小运行方式开机折算考核的通知》,对现行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进行了调整,对供热期火电机组根据调度要求,运行容量超过核定最小运行方式开机的容量部分,调峰补偿费用取消比例折算,实行全额结算,进一步向火电企业疏导辅助服务费用。深入贯彻落实1439号文件精神,用市场化手段缓解供需矛盾,疏导火电成本,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预计经规则调整将释放燃煤发电机组产能,减轻火电企业经营压力,在促进今冬明春保供电、保供热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严格秩序,强化考核。针对燃煤机组事故停机频发、非计划停机规模较大,并网机组受供暖及煤质等因素影响出力不足,于11月初印发了《关于加强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和安全事故事件考核工作的通知》,落实考核责任,明确处罚措施,明确对超计划消缺期限不能按需调启的发电机组,按额定容量每万千瓦容量扣5分执行,加大考核力度,通过严格规范电力秩序管理,进一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协调配合,深化电改。为进一步巩固保供基础,联合地方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电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会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电力企业制定《辽宁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提升用户侧错避峰能力,并协调各方积极落实。
东北能源监管局在保供期间系列工作受到了各方高度肯定。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乐成专程到我局调研保供工作,对我局各方面工作充分肯定。我局作为辽宁省电力保供工作调度会议主要成员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并落实完成了多项具体工作任务。下一步,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市场为抓手,多措并举,保障今冬明春东北区域电力稳定有序运行,保障民生供电供暖发挥应有作用。(撰稿人: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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