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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关于增补“两个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湘监能﹝2017﹞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1年三季度“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731-85959975
附件:
2021年9月湖南并网电厂考核补偿汇总表(1).xlsx
2021年8月湖南并网电厂考核补偿汇总表.xlsx
2021年7月湖南并网电厂考核补偿汇总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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