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中吴配售电有限公司
准予许可的公告
常州市中吴配售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增量配电)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请你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申请存档材料调整的公告》(见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行政许可栏)要求,准备存档申请材料。我办收到存档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由单位保存)后发送许可证。
联系电话:025-83115297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上一篇: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华北区域“两个细则”管理工作的通...
>>下一篇: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行政许可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