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改革试点,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不断适应东北电力发展新形势,积极建立电力消纳区域大循环体系,推进构建电力新发展格局。建立适应新时代东北电力特点的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全网90家火电厂提供有偿调峰辅助服务,为清洁能源腾出发电空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截止2021年2月底,清洁能源受益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节约标煤超30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8000万吨。
十一五以来,随着风电、核电、光伏发电的大规模接入,东北地区网源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16年及2020年东北区域各类型电源装机、发电量、利用小时数见表1)。由于地处高寒地带,东北地区供热火电机组占比超过70%,2014年起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严重受限,2016年风电全年受限率近三成,冬季低谷时段电网风电接纳能力几乎为0,核电上网发电也受到很大制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高屋建瓴地提出“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的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着力推进制度创新,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应运而生,并于2017年1月1日零点如期启动。市场运行后成效显著,火电企业积极挖掘调峰潜力,大大缓解了东北电网低谷调峰困局,有效促进了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切实缓解了风光火核矛盾,显著提高了东北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和供热可靠性。后续,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开展了两次修订工作,新规则实施后进一步缓解尖峰时段火电发电受阻容量较大、可再生能源企业分摊金额增加、不同类型电源分摊比例不均衡、平价可再生能源企业陆续并网等新问题。通过规则修订能够切实保障东北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升东北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有利于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区域内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促进东北能源结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撰稿人:闫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