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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03-13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 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fjb.nea.gov.cn/news_view.aspx?id=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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