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关于做好证明材料取消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核查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证后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抽查内容与核查方式,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要求各相关企业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许可条件保持和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提升对许可制度和许可条件的了解和认识,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切实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专题学习,梳理证后核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开展专项培训,加强思想武装、夯实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优化核查方式。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方式,按照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要求,开展持证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企业信用状况,确定企业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制定详细的非现场核查方案,明确核查流程、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提升监管效率,降低企业负担。
四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证后核查中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资质的,依法撤销许可,同时按相关程序列入失信名单,并将企业失信行为信息上传至“信用能源”网站,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阶段,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核查工作,确保资质许可放管结合、风险可控,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撰稿人:吕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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