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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

时间:2021-03-13作者:佚名来源:国家监管局华北监管局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0年9月11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36号).pdf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0000000072a334090174bdb543fc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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