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能发监管〔2020〕65号)(以下简称《认定指引》)。《认定指引》是国家能源局查处“三指定”行为的重要认定标准,对于防范和打击“三指定”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持续提升用电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定指引》出台的背景
国家能源局始终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增量配电网企业等新型电力市场主体不断涌现,施行“三指定”行为的主体增多,且“三指定”行为的表现形式较以前明显增多。为进一步规范“三指定”行为的认定工作,国家能源局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认定指引》。
二、《认定指引》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认定指引》共18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内涵、认定情形、从重从轻处罚情形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用户受电工程”定义。《认定指引》在第四条明确了“用户受电工程”的定义,从内涵上对“用户受电工程”不同提法进行了统一,明确“本指引所称用户受电工程,是指由用户出资建设,在用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等用电业务时涉及的电力工程”。
(二)明确了“三指定”认定对象范围。《认定指引》第三条明确“本指引所称供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供电、增量配电网业务的企业法人、组织和分支机构”,将从事增量配电网业务的企业纳入到“三指定”认定对象范围。
(三)列举了“三指定”行为的认定情形。按照用电业扩报装管理流程,对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图纸审查、竣工检验、接电等环节发生“三指定”行为的情形进行了具体列举,明确了指定设计单位的9种情形、指定施工单位的10种情形和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8种情形,基本涵盖了目前常见的“三指定”行为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