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江苏十三五将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加大燃煤电厂及非电行业锅炉关停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到2017年底,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站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淘汰1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全文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能源消费双控和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战役为抓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715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占11%,减煤3200万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5%、13.4%、11.21%、11.33%、20%、20%和20%。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行动计划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传统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推动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生产淘汰类产品、使用淘汰类装备、拥有淘汰类产能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的项目。(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能源局,参加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着力推进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在工业、农业、气象、环境等领域的应用,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优于1.5。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建立节能环保产业调查制度,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加大力度,落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技术创新,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以加大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自主研发为重点,促进互联网+推广应用,支持节能产品装备和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低能耗高附加值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生产***务业,推进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53%。(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参加单位:省科技厅、质监局、统计局、能源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提升。认真贯彻国家煤电发展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政策,全力实施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减煤实施方案。从严控制燃煤发电项目,除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规模的项目、公用背压热电联产项目外,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扩大禁燃区,禁燃区一律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区域热电联产整合优化,实施大型机组改造供热,推广跨区域集中供热,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全面实施能源替代,鼓励居民采暖、工业和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煤和油品消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安全发展核电,稳步发展天然气发电,统筹推进陆上和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协调推进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多元利用,持续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有序利用区外来电,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利用规模,优化来电结构,增加电力有效供给。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2%左右。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非电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煤目标的地区,其新上高耗能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强化项目节能验收监督和专项督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能源局,参加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质监局、统计局、国资委、海洋与渔业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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